2008年1月1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平安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海盐法院先予执行农民工工资
季春

  1月7日,海盐法院收到了当地向阳制衣厂41名职工赠送的写有“依法维权、关心民生”的锦旗。职工们激动地说:“多亏了海盐法院的帮助,使我们得以安心回家过年。”
    该院近日对一起农民工工资案实行先予执行,1月6日,在工资现场发放会上,该院将11余万元的工资款全部发放到来自四川、贵州等地的41名外来务工者手中。